中国被称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其他得文明古国几乎都已经断绝了传承,只有中国的文化遗址生生不息,依然焕发着无限的光彩,作为世界上历史最为久远的文明之一,中华文明为什么能够久远的流传下去?为什么特别的原因吗?中华文明的核心价值是什么?
中华文明为何能绵延久远? 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在它的长期发展与演进过程中,由于历代人民群众社会实践的推动和思想家们的概括提炼,逐渐发展成为一种高水平的文化形态,它既具有文明与文化的一般共性,更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质。今天,要成功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先进文化,就要对中国先进文化的母体一一中国传统文化,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把握。从整个世界文明与文化发展的历史来考察和比较,我们可以发现,在世界文化之林中,中国传统文化具有独特的优势和强处。这些优势和强处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具有顽强的生命力与深远的凝聚功能 就世界范围而论,中国古代文化虽然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化之一,却不是起源最早的。但在世界所有古老的文化中,只有中华文化是从未间断过的文化类型,它历经数千年内忧外患,一直保存、延续、发扬光大到今天。在世界文化发展史上,许多优秀的文化形态因为异族的入侵而中断。在四大文明古国中,印度文化因雅利安人入侵而雅利安化;希腊、罗马文化因日耳曼人入侵而中断沉睡了上千年;埃及文化则因入侵者的变化而不断改变自己的面貌, 曾一度希腊化,后又罗马化,再后又伊斯兰化。惟有中华文化生生不息、绵延不绝,表现出无与伦比的生命延续力。 中国传统文化之所以具有如此顽强的生命力,其成因是多方面的。从外部原因上说,这是由于与外界相对隔绝的大陆性地域、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格局、宗法社会组织结构的相互影响和制约,形成了一个稳定的生存系统。但主要的原因则是源于内部,即中国传统文化本身所蕴含的多样性的生机力、统一性的同化力、包容性的融合力、伦理性的亲和力、变易性的创造力和民族历史意识的延续力等,构成了中华文化强大的生命力之源。
中华文化在这强大生命力的延续中,又表现出极强的同化力和凝聚功能。中国传统文化是伦理类型的文化,伦理性是其基本特征。这种伦理性固然具有负面的消极影响,但深深地积淀在国人意识中的一些伦理观念,如尊师孝亲、修身自律、务实奋进、勤劳节俭等,无疑在铸造国人灵魂上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并发生着久远的影响。中国传统文化的伦理性所造就的认同感和亲和力,至强至深。这种认同感和亲和力体现为文化心理的自我认同感和超越地域、国界的文化群体归属感。它使海内外华人能够产生“血浓于水”、“亲不亲故乡人”的共同情感。无论汉族还是其他少数民族,都有“同根共祖”的民族观念。浪迹天涯的华侨华裔,许多人已在异国他乡生儿育女、传宗接代,但他们没有被完全西化,他们的文化脐带,仍然与中华母亲血肉相依。在他们的意识与潜意识之中,未曾忘记自己是中华儿女,仍保持着中国传统的文化观念,有着与国人相似的价值追求。这说明中华文化所蕴含的思维方式、价值取向、道德观念及行为准则,具有强烈的认同感和感召力,它代代承传,无时无刻不在制约和影响着炎黄子孙,在广袤的土地上展示了精神文化的共同性,展示了中华民族的文化凝聚力。强大的中华民族凝聚力,既是一种炽热的强烈的民族情感,又是一种自觉意识和冷静的理性思考。它使本民族的每个成员对自己民族、国家的生存和发展,对其前途和历史命运有深刻的认识和崇高的责任感,这激励着人们为民族和国家的强盛努力奋斗、无私奉献。
二、具有鲜明的主体性和强大的整合功能 中国文化在其发展的历史进程中较早地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体系。考古资料证明,中国传统文化作为一种本土文化源于远古时代,从那个时候起,我们的祖先不仅创造出汉字及其音义系统,而且还以方块汉字为载体独创了自己的哲学、道德、宗教、文学艺术等文化思想体系,形成了华夏民族独有的礼仪典章制度、风俗习惯和民族心理、民族精神,使中国传统文化具有了鲜明的特质。但中国传统文化又不是一个封闭的文化系统,而是一个具有很强的包容性和融会贯通性的“多样一体”的文化,既涵化着中国境内各民族的文化,又吸收着多种外来文化,是长期以来在同异质文化的碰撞激荡、选择融合、吸收借鉴、“和而不同”中发展起来的,是多种文化陶铸积淀的结晶。 在吸收各种外来文化时,中国传统文化主体具有自觉的主动意识,不是被动地接受,而是主动地影响、改造对象。从历史上看,每当一种外来文化进入中国,大都逐步走向中国化而成为中国文化的一部分。例如,佛教文化传入中国并在隋唐时期达到了鼎盛,经过几百年的改造与吸收,形成了中国化的佛教。中国传统文化完全消化了外来的印度佛教文化,并吸取其思维方法而形成了崭新的学说——宋明理学。不仅如此,中国传统文化对佛教的吸收与改造远远超出宗教的范围,广泛地渗透到文化的各个领域,如语言文字、哲学思想、文学艺术、天文、医学、建筑乃至民俗等,使其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对印度佛教如此成功的吸纳,显示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充分开放性、高度坚韧性和善于消化的能力,表现了中华民族强大而鲜明的主体意识,即以我为主、兼收并蓄,实现了成功的中外文化交流。
中国文化自其发生期始,就呈现出多样性和区域性的特点。这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首先是由于地理环境的复杂多样。中国历史上的疆域极为广阔,各地的自然条件千差万别,不同的地理环境和物质条件,使人们形成了不同的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和风俗习惯。正因为如此,中国文化必然会呈现出多元化状态。其次,缘于中华民族血缘成分的复杂性。作为汉族前身的华夏族,并不是由单一的部族发展而来,而是在许多部族相互融合的过程中形成的。民族既非单一,文化也就不会是单元的。民族血缘的复杂,是形成中国文化多样性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具有持久的精神激励性与动态的延续、创新功能 千百年来,中国传统文化思想、观念潜移默化,业已积淀为国民的普遍心理因素,规范并支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这种肇始于过去融透于现在直达未来的意识趋势的存在,是焕发人民为祖国统一、民族昌盛、国家富强而奋斗的精神源泉,具有激发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的能动作用。正是传统文化中优秀的思想精神,持久地激发着我们民族的活力,形成了可贵的创造力和凝聚力。如“和”的观念在凝聚中华民族中一直起着伟大的作用,从而使得中华民族几千年来保持了统一和完整。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和”代表着兴旺发达、繁荣昌盛,因此中国的士大夫集团大都将建立一个和谐统一的社会作为自己的政治理想。中国古代文化的主要代表儒、佛、道、墨四家都不约而同地以建立一个和谐统一的社会为己任。经过几千年来历代思想家们的不断努力,“和”的观念已经辐射到中国人生活的各个层面,深入到每个中国人的心灵深处。治国安邦强调“和睦兴邦”、“和平共处”,治理家园讲究“家和万事兴”,为人处世恪守“贵和持中”的中庸之道,人生修养要达到心平气和的境界。正因为这种“和为贵”的思想为全民族所普遍认同,由此铸就了国民的整体观念和协同精神。个人服从集体、小我服从大我,早已成为潜藏在人们心中的行为准则。这种整体为上的行为准则。固然曾经被封建统治者利用来为其巩固既得利益服务,但从整个民族的思维路向和实际社会效果来看,它对于孕育人民群众的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对于培养以国家民族利益为上的思想风貌,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深深积淀于整个民族心理的民族精神所产生的持久的精神激励性,必将成为新时代中国人民迈向现代化不竭的动力。
中国传统文化比世界上任何一种文化都具有更大的连续性。这个连续性就是一个在传统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的变化过程。中国传统文化富有宇宙创化流衍的信念,实际上就是对人的创造能力的肯定。在创造不息的宇宙精神的感召下,人类能够日新其德、日新其业,创造出富有日新之盛德大业。正是中国传统文化内蕴着的变革性所产生出的无穷创造力,才使中国传统文化高峰迭起,绵延不绝。一部中国文化史,就是一部文化变革与创新的历史。先秦时代,从周人对前人的文化维新,到孔子对周礼的重新阐释;从孟子对孔子思想的深化与发展,到荀子对先秦百家争鸣的学术总结与融合,都体现了连续性与变革、创新性的统一。至于秦汉之后,文化思想的变革与创新更是不胜枚举。举其大者,如汉代董仲舒是在儒家之外吸收了阴阳、道、法等思想后更化了儒学;宋代朱熹则通过整合儒佛道而创新了儒学,等等。这些整合中的创造既包含对本土文化的继承与创新,同时也包括吸收与改造外来文化使之中国化。这说明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不是静态的存在,它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知识系统,是在不同时代延续、变化和发展的。在与时俱进的变革与创新中,中国文化将放射出更加夺目的光彩。
中华文明的核心价值是什么? 5月19日,由三联书店出版的《中华文明的核心价值》一书研讨会在京举行。该书作者陈来是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院长、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哲学系教授,中央文史馆馆员,教育部社科委哲学学部委员。书中认为:中华文明核心价值强调的是仁爱原则、礼教精神、责任意识、社群取向,以及对王道世界的想象与实践。下文简要提炼了书中对中华文明核心价值的特点的解读与论述,愿与读者一道品读。
中华文明的核心价值贯穿于2000多年的历史实践,彰显出中华文明对关联性、交互性伦理的特别重视,以及对多样性和谐的特别推崇。中华文明的这些价值原理不仅在前现代的东亚世界被广为接受,在当今时代,对全球建立关联社群、合作政治、和谐世界,仍具有普遍的意义。中华文明核心价值有别于西方的四大特点:责任先于自由,义务先于权利,社群高于个人,和谐高于冲突。
责任先于自由。中华文明核心价值主张个人与他方构成关系时不能以自我为中心,而应以自我为出发点、以对方为重,个人利益要服从责任的要求。人常常为承担责任而忘我,责任往往成为个人社会实践的重要动力。个人处于社会关系网中,与多种对象结成各种关系,因此个人的责任是多重的而不是单一的;个人有多少角色,就相应地承担多少责任。中华文明核心价值注重责任担当。孟子讲,君子自任以天下为重。从先秦的士君子到汉代的士大夫,都突出责任意识,强调个人对天下国家的责任,而不是突出个人自由。在汉代到宋代的士大夫中,责任意识的代表就是范仲淹提倡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此后,明代士人提出“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明清之际顾炎武提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清代林则徐提出“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这些都对社会带来深远影响。
义务先于权利。西方社会自近代以来非常强调个人权利的优先性。但是在中国的思想中,特别是儒家思想中,则强调义务的优先性。中国人的伦理观念强调义务感,义务取向的德行不是声张个人的权利,而是努力实现对他人的义务、履行自己身上所负的责任。
群体高于个人。根据中国文化的看法,人在世界上的生存不是个体的独立生存,一定是在群体之中的生存生活,人的道德的实现也一定要在社群生活中实现。超出个人的最基本社群单位是家庭,扩大而为家族、社区以及各级行政范围。中华文明特别重视家庭价值,而家庭是第一个走出个人向社会发展的层级。中国文化的主流思想不强调个人的权利或利益,认为个人价值不能高于社群价值,社会远比个人重要,而强调个人与群体的交融、个人对群体的义务,强调社群整体的利益的重要性。
和谐高于冲突。中国文化注重以和为贵,中华文明强调追求多样性的和谐。人类的和谐在根本上来源于天地的和谐,即自然的和谐。和谐是一切事物的生成原理,没有和谐就没有万物化生,和谐的实现有着深刻的宇宙论根源。构建一个和平共处的世界,是中华文明几千年来持续不断的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汉代以后被表达为“天人合一”,成为中华文化的价值理想。这种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的思想,对纠正无限制地征服自然、不顾及环境与生态平衡的观念,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